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預算案重創科利中小企

《2016/2017財政預算案》延續《2016年施政報告》內所提出的建議,積極推動創新及科技經濟,亦提出多項促進本地創科發展的措施及資助項目。香港受到外圍經濟不穩定的影響,加上社會充斥著負面氣氛,經濟持續欠佳。財爺曾俊華司長在公布《財政預算案》期間亦指出香港的經濟發展不明朗,營商環境變得惡劣,生意受到嚴重打擊。例如去年內地「十一黃金周」期間,香港鐘表及珠寶零售業的生意額下跌達40%,首當其沖的受害者必然是本地中小型企業。

「科技券」乃一大亮點

筆者欣見財爺向中小企「派糖」,投放額外資源鼓勵他們采用創科應用服務和方案,相信措施有助提高其生產力和升級轉型。特別值得一提的是總投資額高達5億元的「科技券先導計劃」(第25段),是今年《財政預算案》當中的亮點建議之一,這項措施一舉兩得,一方面創科方案需求方(demand side)的中小企可利用創新及科技提升市場競爭力,另一方面創科方案提供商(supply side)的中小企(尤其是創科初創企業)可推銷自行研發的創科產品。

再者,若「科技券」反應熱烈,讓市民在短時間內感受到創新及科技對香港的貢獻,收立竿見影之效。政府宜在執行「科技券先導計劃」時必須一視同仁,確保交易在采購過程中是在公平、公開、公正的原則下進行。就此政府須制定創科應用服務和方案供應商的資格,然後通過公開招標進行預先挑選,編寫一份合資格的服務和方案及其供應商的名單。

研發回贈幫初創公司救命

筆者支持政府把「投資研發現金回贈計劃」的回贈金額由30%提高至40%(第55b段),該措施除了鼓勵傳統中小企把更多資源投放在研發工作外,有助提升創科產品的市場競爭力,更有效地調配公司資源,減輕創科初創公司的研發負擔。這筆回贈金更是創科初創公司的「救命錢」,在關鍵時刻協助初創企業走出經常在發展前期遇到的「死亡之谷」,重新起航。

引商業元素助院校研發

《財政預算案》提出注資20億元落實《2016年施政報告》所建議的「院校中遊研發計劃」(第55a段),解決困擾政府多年面對的科技轉移問題。政府一直希望以現有6所本地「應用研究中心」作為「科技轉移基地」,通過鼓勵中心與院校合作,聯手進行下遊研發。由於研發牽涉的知識產權通常歸院校擁有,中心必須先與院校商討,獲取知識產權的使用權後,才可進行再研發。無奈商討過程中雙方難以妥協,導致中遊研發項目往往胎死腹中。

在「院校中遊研發計劃」的框架下,知識產權無須外移,負責研究的教授及科研團隊可專注中遊再研發工作。然而,教授一般欠缺市場觸覺,讓中遊工作難以有效地實踐,因此筆者建議政府允許院校利用該20億港元在校方建立「在校應用研發公司」,聘用具商品化及產業化實戰經驗的專才擔任公司主管,以純商業模式運作,領導院校積極投入創新及科技產業。上述安排能幫助院校生產更多創科產品,建立更多以學生為本的創科初創企業,促進香港創科產業發展。

研發投資冀能更上層樓

最後,除了科學園、數碼港等機構獲《財政預算案》承諾撥款,財爺亦承諾額外預撥約47億港元,推動創新及科技發展。以香港研發總額目前約154億港元,佔本地生產總值(GDP)的0.73%。當政府再注入47億元後,有關比例將提升至0.95%。比例雖然與其他先進經濟體相比(如美國2.8%)還差一大段距離,但研發總額比過往增長約30%,此舉無疑反映政府在創科產業發展的決心。政府宜繼續穩健發展,獲得初步成績然後才能急起直追。筆者期望0.95%只是起點,5年後香港的研發投資總額與GDP可與其他內地城市(如深圳約3.5%)看齊。

 

來源:香港商報 2016-03-11